好撒玛利亚人法
First Aid & CPR Maine
好撒玛利亚人:同情与保护
出自《圣经》(路加福音10:25-37)的好撒玛利亚人寓言讲述了一位被丢下等死的旅行者如何被一位陌生人所救,那人照料他并悉心看护。超越其宗教背景,它传递了一个普世信息:以同情与利他之心,帮助身处危难他人的道德义务。
受这一原则的启发,世界各地颁布了许多所谓的好撒玛利亚人法,保护那些在紧急情况下善意施以援手的人免受法律追究。然而,这种保护的具体范围因司法管辖区而异:以下是适用于您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
无法定施救义务
自动体外除颤器保护
法律保护
缅因州通过14 M.R.S. § 164保护自愿施救者,该条免除任何出于自愿且不期望报酬、向失去意识、患病或受伤者提供急救、紧急救护或救援援助之人的责任。该豁免涵盖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使用——其项目要求载于22 M.R.S. § 2150-C——并广泛延及设备的所有者、培训者和使用者。唯有在能够证明伤害系出于故意、鲁莽或重大过失所致时,豁免才会失效;且该豁免不适用于在医院或诊所内提供的救护。
没有义务行动,但有充分理由这样做
缅因州不对任何人强加介入的义务——施以援手始终是自愿之举,绝非强制。但凡出于善意承担此举者,包括使用AED在内,都受到保护,免于民事诉讼;这一保障之所以存在,正是为了不让对官司的恐惧扼杀善意。面对身处危难之人,犹豫的代价比行动本身更大;缅因州的法律正为此向你作出保证。
为什么培训至关重要
在缅因州,漫长的冬季、僻远的海岸和广袤的森林意味着救援有时姗姗来迟——而最先施救者往往是至亲或邻里。学习心肺复苏(CPR)和急救,就是让自己有能力从容担起这一角色:评估伤者,维持血液循环,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而手不发抖。当那一天到来时,这些学习的时数便化作从不可逆之中夺回的分秒。去接受培训吧,让你的在场成为身边人的一线生机。